各专业、各任课教师:
苏建院教发[2024]8号文《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竞赛学生成绩认定办法》给出了参加竞赛学生的成绩认定办法,为了充分保障学生参赛的积极性,在不违反校发文件的前提下,制定此说明:
1.所有涉及到其它学院的课程需严格按照学校文件办理以赛代课审批表(附件1),经审批同意并交至教务处备案后方可实施,其中:
1)备赛停课学时占该课程总学时25%及以下的课程,平时成绩由赛项指导教师根据备赛情况予以认定,可认定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学生可根据需要填写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参赛学生课程成绩认定申请表(附件2),交至受影响课程的任课教师处,学生正常参加课程考核。如停课与考核时间冲突,可办理缓考。
2)备赛停课学时占该课程总学时25%以上的课程,学生须填写《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参赛学生课程成绩认定申请表》(附件2),其最终成绩=平时成绩×50%+考核成绩×50%。平时成绩由赛项指导教师根据备赛情况予以认定。考核成绩按比赛获奖情况予以认定(省级二等奖以下80分,省级二等奖85分,省级一等奖及以上90分,国家级二等奖及以上95分)。学生也可参加课程考核,考核成绩未达到认定成绩的以认定成绩为准,超过认定成绩的以实际分值为准
2.关于停课备赛人数规定。指导教师可以组建梯队开展差额(停课人数-参赛人数)选拔,也可开展“老带新”,同一赛项停课人数单人赛仅允许差额1人,团队赛差额不超过2人。
3.停课备赛的差额选手,若最终未能报名参加技能大赛,需在技能大赛报名结束后立刻返回课堂;“老带新”教练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停课至比赛结束,但必须参加课程考试。
4.如停课备赛期间仅涉及学院内部课程,则按照附件3办理简化的停课备赛手续。
5.出于鼓励目的,专业课程考核成绩可以在校发文件的基础上适当提高,其中未获奖和三等奖的学生不得超过85分,二等奖的学生不得超过90分,由指导老师在成绩录入截止时间前报送给任课教师,因超时未报、漏报导致的纠纷由指导老师承担。
6.在停课备赛期间,指导教师管理职责等同于任课教师,应选取固定场所搭建训练环境,设立考勤台账,对于集训后无故不参加竞赛,或竞赛、训练期间不服从管理的学生,指导教师可按照不及格等次报给任课老师。未设立考勤台账,或经核查发现学生无故缺勤的,按旷课处理,同时追究指导教师的责任。
自2024年2月起,在学校、学院未出台相关政策、文件前,请各专业照此文件执行。同时,2020年信电工程学院《关于参加大赛集训的学生成绩评定的通知》自行废止。
此通知。
信电工程学院办公室
2024年1月12日
附件1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竞赛项目以赛代课审批表.docx附件2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参赛学生课程成绩认定申请表.docx附件3 信电工程学院职业技能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学生停课集训申请表.docx